这篇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写作的,我觉得可以算是作者自己的传记,这篇小说以40年前的阿富汗为背景,我在这篇小说中认识到那时候的阿富汗,还有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以及塔利班战争。
阿米尔:书中主人公,从小过着富裕的生活,母亲在生阿米尔的时候就去世了。
哈桑:仆人家的儿子,和他爸爸阿里一起负责老爷和少爷阿米尔的生活起居,哈桑的母亲在生下哈桑之后就跟别人跑了,甚至都没有抱他一下。
阿米尔和哈桑一起长大,可以说是儿时的玩伴,阿米尔放学后会读书给哈桑听,他们会一起追风筝,哈桑很会追风筝,他会带着阿米尔一起追那个最后的风筝,他会判断风筝落下的方向,他对阿米尔少爷最忠诚,虽然哈桑是仆人家的儿子,也没读过书不认识字,还有兔唇,阿米尔有时候还会嫉妒哈桑,因为哈桑在听书学习方面有天赋,还有阿米尔觉得他爸爸对哈桑比自己好。其实书中多次暗示提到阿米尔爸爸对哈桑不同寻常的关心,比如说每年哈桑生日都会给他准备礼物,甚至找医生治好了哈桑的兔唇,出去玩的时候会让阿米尔把哈桑一起带着。这里这么多的提示着最后说哈桑和阿米尔是同父异母的弟弟。
而且书中提到阿米尔喜欢写作,但是阿米尔的爸爸却不支持他的想法,他的爸爸觉得阿米尔的这个爱好不像个男人,会经常带他出去踢足球或者看足球比赛,最后发现阿米尔对这些就是没有什么兴趣,也就随他去了,当时只有哈桑和拉辛汉支持自己创作,拉辛汉是爸爸生意伙伴,阿米尔一度想让拉辛汉成为自己的父亲。
阿米儿和哈桑童年美好的友谊,在最后一次风筝比赛之后,由于阿米尔的懦弱而彻底回不去了。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回最后的风筝,受到了孩子王阿塞夫的侮辱,本应帮助哈桑的阿米尔却没有勇气出面帮助哈桑,而且还亲眼看见哈桑遭侮辱的过程,随后,阿米尔就陷入了痛苦和自责当中。为了减轻自己的愧疚,阿米尔想诬陷哈桑偷东西而赶走他,阿米尔觉得只要不是每天对着哈桑自己的负罪感就会减少,最后哈桑不仅承认自己偷东西而且还和父亲阿里离开了阿米尔的家,尽管如此,阿米尔并没有好过多少,以后的每天都是带着自责生活。
后来由于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和爸爸一起逃亡到美国,在美国上学结婚,在美国站稳脚,阿米尔内心的负罪感仍然没有消失,直到接到拉辛汉的电话。
通过拉辛汉口中的述说,拉辛汉和哈桑一家三口住在老爷家的大房子里,虽然这所大房子里只住了拉辛汉一个人,哈桑他们一家三口仍然住在以前的破小屋里面,还是做着以前的工作,打理这所房子的一切。后来,哈桑从没见过面的母亲找回来了,这个在哈桑刚出生就跑了的母亲,甚至都没抱过她的儿子一下,也许是抱着回来最后看一眼她的儿子,结果在哈桑夫妇的照顾下,身体渐渐好转,或许哈桑也是渴望母爱的,书中会描写到:白天看到哈桑和她母亲在花园里工作,偶尔会低头交谈,发出快乐的笑声。直到哈桑的儿子出生,她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放在照顾孙子身上一直到孙子4岁时才去世。小孙子还是会经常找“莎莎”,在描写哈桑失去母亲的时候用到: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
最后,阿米尔还是决定去喀布尔找回哈桑遗留下来的儿子,在经历了种种困难甚至差点失去生命才带回了哈桑的儿子,最后还没有结束,阿米尔为了让哈桑的儿子再次接受并且信任他,仍然在做着努力,我们相信,故事依然没有结束,最后希望哈桑的儿子在爱的包围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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