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部以小人物反映社会的作品。挣扎着、活着、在时代的潮流中翻滚。
但相比《活着》要好一些:《活着》是一部十全十美的悲剧,无论如何也逃不开命运的折磨
。而《许三观卖血记》里,总算能让人看到一些希望:许三观一家尽管经历许多命运的戏弄
,但总算活了下来,活到日子好过的年代。
一、卖血
全文共卖血十二次:
第一次卖血,结了婚。
第二次卖血,为了还债。
第三次卖血,为了给林芬芳买东西。
第四次卖血,为了在荒年中让全家人吃一顿好的。
第五次卖血,为了给上山下乡的一乐、二乐带走。
第六次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好早一些回城。
第七、八、九、十、十一次卖血,为了给一乐治病。其中第八次,卖了血就晕倒了,又被倒
输了300毫升,卖血成了买血。
第十二次,他已经很老了,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卖血。只是想吃每次卖过血之后的炒猪肝、喝
温黄河。
除了第一次,刚刚知道的时候带着一丝好奇去卖,以及第三次,动机略有那么点不纯,他的
每一次,都是被命运推了过去。
为了活着,仅仅是活着。
那种对活着的渴求,令人动容。
二、许三观
1、许三观是个小人物,他身上有小人物身上的私欲:比如用八毛四骗来一个媳妇、比如因
为妻子出过一次轨,便非要自己也出一次轨、比如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便狠着心
,不管自己最爱的这个儿子,吃面条都不带他去。比如他告诉自己的两个儿子,长大了要去
强奸妻子前男友的两个女儿,用做报仇。
2、但他本性上也是个真实、善良的好人。
说着不认一乐,不带一乐去吃面条,一乐跑了,他也急,最后还是充满温情地背着他去吃面
条,最后更是为了给一乐治病,两三天就卖一次血。
妻子的前男友出了车祸,需要亲儿子喊魂,尽管不待见,他也还是让一乐去了。
他的妻子在文革中被批斗,他在家中开批斗会,也跟孩子们坦白,自己也犯过错误,教育孩
子们不要恨自己的母亲。
他从来不曾真正做过什么伤害别人的事。
3、但他身上最大的特点,是他的坚强,是他面对生活的折磨永远的不认头。
一次又一次卖血,他在冬天里喝着冰冷的河水。向附近的人家讨盐吃,以便喝下更多的水。
他卖了力气、卖了热气,最后卖着命为儿子挣医药费。
而每一次卖血,他只要能吃一盘炒猪肝、喝一点温黄酒,就心满意足了。猪肝补血,黄酒活
血,这仿佛就是他莫大的享受。
直到最后,当他白发苍苍,因为想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的时候,医院不要了。他嚎啕痛
哭,痛哭的理由却是:以后家里再有什么困难,该怎么撑过去?
三、余华的社会
全文从不曾直接描写社会运动,但总是用小人物的挣扎,以小见大。
荒年中,许三观口述的菜,一道道色香味俱佳。
文革中,那些铺天盖地的大字报。那特有的阴阳头。
还有卖血时,那“多喝水就能多出血”的可笑、却又无比认真的言论。
余华的笔触,并不让人因为已经知道了历史,就站得高高的,以上帝的视角去审视当时的社
会。
他让每一个人都沉浸在当中,好像陪着许三观,又经历了一次。
余华说,故事不是他创作出来的。他只是这个故事选出来的、讲故事的人。
这个故事挑了一个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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