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

MoMo 2021年6月11日07: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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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闺蜜小璇去年的推荐,类似还有余华的其他作品,如《活着》《兄弟》等,而《许三观卖血记》被评为“90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刚刚看完,还热乎着,费时不到4hours.

余华最打动我的是真诚,几乎没有华丽的渲染和铺陈,也没有晦涩的字词和典故,读起来就如唠家常如听八卦,笔风感觉很像我之前看的凹凸的《欢悦》,大抵描写中国百姓都会用比较质朴而平稳的白话陈述。

而我记得他去朗读者的那期,余华在节目中谦虚幽默地说,他只不过是认识的字比较少而已。所以连我这个小学渣都能无阻碍地轻松阅读,堪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无门槛小说巅峰。

内容简介和人物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落后乡村,农民们辛苦耕种仅能维持生活,靠卖血赚钱来娶媳妇 建房子成为流行,让人感受到荒诞背后的阵阵心酸,就有点像卡夫卡的《变形计》中对高尔变甲虫的毫不意外,也像古代用活人祭祀居然是习俗,我们以为的可怕在习惯习俗面前成了寻常事,更加让人觉得悲凉。这里的男人们以卖血来证明自己的体格结实,女人们“屁股大得仿佛和大腿别无两样”,许三观的爷爷和叔伯就生活在这里,四叔还有一片瓜田,许三观卖血的启蒙就是在这里,第一次卖血之后想把“血钱”花在娶媳妇身上也是在这里做的决定。

许三观是城里的一个送茧工人,他父亲早逝,母亲跟别人跑了,应该是乡下爷爷养大的,他不富裕,但通过第一次卖血赚的钱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接着有了三个孩子,一乐 二乐 三乐,生活非常幸福美满。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一个儿子,但是村子里的人都传言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因为他长得像何小勇不像许三观,何小勇是许玉兰曾经的追求者之一,还被他玷污过一次,流言蜚语四起,许三观觉得自己成了大乌龟🐢,很生气很委屈,心里有了芥蒂。

有一天一乐用石头砸坏了铁匠大儿子的头,要赔很大一笔医药费,何小勇不认这个儿子,不愿意出钱,母亲许玉兰也没有办法,还是许三观不计前嫌第二次卖血才把这笔钱补上。为了报复许玉兰,许三观和自己的工厂同事林芬芳交和,于是他又去卖血给瘸了腿的林芬芳买补品。

后来何小勇被撞,医生说要让他亲生儿子去房顶唤魂,何小勇的老婆只生了两个女儿,所以她求到了许三观家,一乐不愿意,许玉兰也没辙,最后是许三观劝一乐去的,他真的很善良。

国家闹灾荒,粮食短缺,许家连着吃了57天的稀玉米粥,个个瘦成皮包骨。许三观第四次卖血,让全家人都吃上了胜利面馆的清汤面。熬过去这段日子后紧接着文革又开始了,浩浩荡荡来势汹汹,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儿子们都不愿意给她送饭,只有许三观抗起饭锅面对外界的冷言冷语,为她辩解 对她充满怜惜和心疼。

上山下乡运动开始,一乐二乐去了乡下,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许三观又去卖了两次血,不由得感叹穷苦人民的财富是那么微薄,家庭遇上什么风波就只能够依靠出卖血肉之躯来度过难关。由于长期的劳累,一乐得了肺炎要去上海治病,许三观去上海一路颠簸,又卖了很多次血才把钱凑齐,一般来说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但是为了筹钱,他辗转不同的医院隔着几天就卖一次,不惜把命搭上。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家医院见他虚弱不要他的血,他楞是去太阳底下狂晒,把自己弄得黑红黑红的,医院见他气色好,勉强同意,可是他却坚持不住晕倒了,如果不是医院再把血输给许三观,我真的害怕他差点死掉。

时间线一下子来到许三观60多岁,头发花白牙齿还缺着,突然他很想吃店铺里的猪肝喝黄酒,于是他决定再去卖血,这是故事里面最后一次卖血,但没有成功,新上任的血头觉得他太老了没人要他的血,于是许三观精神崩溃了,他卖了一辈子的血都是为了这个家,老年终于想到为自己卖一次血却没有人要,他恐惧以后家庭再有风波就没有办法度过。许玉兰安慰着出现,为他买好猪肝黄酒,扯着闲话回归了幸福……故事戛然而止,看得温情脉脉却心酸不已。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存在,小说将许三观生命中“替别人养儿子”、饥荒、妻子被批斗、儿子生重病等种种不如意的经历展现给我们,而身处其中的许三观自身却丝毫没有阴暗的感觉。从自我证明的第一次卖血后像模像样地叫喊炒猪肝二两黄酒温一温开始,许三观带着俗气的热情而朴实的形象便没有变过。请许玉兰吃了八角三分的东西便说要娶她的简单;知道许玉兰与何小勇之事后不肯再干家务的赌气;面对饥荒给全家人“嘴上做饭”的幽默;还有“刚刚哭是因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看到一乐还活着”的语言风格,许三观自身性格散发出的喜剧色彩让他始终以一个乐观的姿态在生活的坎坷中显得格外顽强;当老了的许三观因没有人再要他的血而痛哭,本是让人哭笑不得的表现却是许三观最真实状态的写照,跟卖血联系在一起的炒猪肝与二两黄酒,亦是一个小人物顽强生命力的见证。”他不是一个许三观,是成千上万的中国父亲,一辈子为家庭掏空自己,当觉得自己无能为力再为家庭“女娲补天”时,他才会显露出自己的委屈和崩溃。伟大的父亲许三观,多么令人感动。

许玉兰在整个故事中也很出彩,我觉得她很亲切,奶奶就是这样的人。在八卦面前管不住嘴,在好吃的面前迈不开腿,对臭美有着执着的追求,她碎碎念的大大咧咧却很可爱。

血头的嘚瑟:血头是掌权人,有权利决定取谁的血,他要别人讨好惦记自己还得时不时送礼,大饥荒面前只有他是面色红润的,小日子过得相当快活,上级有命令就自诩为共产党不收群众一针一线。

这本书应该有隐晦的批判性,上级政策的大作为,必定导致群众的大变动,那个年代的悲伤往事,想想就皱眉,尤其是文革,剥夺了人们精神上的清白,所有怀恨在心的人们都可以检举揭发自己的仇人,而政府也是少过问青红皂白一律批判,红袖章就是一群可笑的盲从者。

这本书还让我深觉可怕,平凡的小人物都那么有担当,在自命不凡的年纪里看多了“许三观”,会觉得自己宛若人间浮萍,来走一遭不过是为了成为万千大众中的普通人,微小而有力量,但成为普通人的代价也很高,竟然需要花费那么多的努力,该有多累啊,我究竟是为谁而活呢?自命不凡更显得可笑,曾经以为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现在觉得自己全力奔跑也够不到终点🏁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幸福,相比于物质条件匮乏的年代,我们已经非常幸运了,在幸福感的追求上面也更轻易,没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门当户对,但有自由婚姻的掌控权;大城市没有温情脉脉的邻里关系,但有陌生人合适的距离感,不过问不打扰。

在情节的布置方面,以卖血为线索贯穿了许三观的一生,每一次卖血都是他人生的大事点,感觉书开头的自序部分描写得更为贴切: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一首或温暖或苍凉的民歌,一眨眼,一个人的一生就结束了,如果人生注定寻常,我愿坦然面对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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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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