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读余华的书是《第七天》,几乎从头哭到尾,是那种委屈的哭泣,又听别人讲过《活着》的那种小人物无力的辛酸和悲恸,本以为《许三观卖血记》也会如此,可读着读着每一次的哽咽是心酸更是感动。
整个故事用许三观几次卖血的经历讲述了这个小人物平凡又令人动容的一生,经历大跃进、大饥荒、文革、上山下乡、直到新时期的平静日子。故事没有花浓墨重彩去描述一家人生活有多么艰辛困苦,反倒是用各个情境下许三观最乐观朴实真挚的话语和态度呈现了大时代画卷下小人物的酸甜苦辣。
许三观是一个朴实的善良的人,虽然有着大男子主义,有着血缘关系至上的封建思想,有着愚昧迂腐的一面,但都掩盖不住他重情重义知恩图报为妻儿担当时身上人性的光辉,即便在最困难的时候,在人与人之间都几乎没有了信任的荒唐年代,他身为丈夫和父亲仍然把全家人团结凝聚在一起。
几个瞬间最为感动:第一次是他在饥荒年代他躺在床上给老婆孩子用嘴炒菜吃,第二次是他过生日时要儿子给他磕头,第三次是他背着离家出走的一乐去吃面条,第四次是他跟一乐讲人要知恩图报时那一大段话,第五次是他给玉兰送饭和组织家庭批斗时对老婆的维护,第六次是他舍命陪二乐的生产队长喝酒,第七次是他跟来喜来顺买血时的对话,最后一次是他得知自己不能再卖血时在大街上无助地哭泣。其实还有很多很小的令人动容的瞬间,但这些时候他那种善良和朴实的本性格外耀眼。
最中心的当属他和一乐之间的这条故事线,他一边最疼这个知冷暖懂疼人的大儿子,又一边觉得这儿子不是亲生的而心有芥蒂。十几年来总是内心有挣扎,嘴上说着你不是我亲生儿子却从来没有亏待过一乐半分。直到一乐坐在何小勇的屋顶上不愿意喊魂的时候,他拿着菜刀当着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亲生儿子,才算把心里的这个结打开。再看他后来为了给一乐治病险些卖血丧命,就知道他心里有多疼这个儿子。
再来就是他和玉兰这对夫妻的感情线。在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两个人因为姓氏一样这种滑稽的理由走到了一起,但走到一起了就相互扶持走完了一生。虽然中间有吵有闹,甚至有出轨,但是夫妻之间的温情和感恩一直都在。困难时期过生日的一晚加糖的玉米粥,文革时候藏在白米饭下的红烧肉,家庭批斗时主动说出的年轻时的过错,平静年代里在胜利酒店的三份炒猪肝和一瓶黄酒,每一个小细节无不体现着这对夫妻之间的爱。虽然会坐在门槛上向邻居说着自己有多委屈,但是跑到别人家张口闭口夸的自家男人有多好多好,心里知道,嫁给了这样一个宁可卖血没命也要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吃上好饭的男人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在这些故事周围的是邻居和路人这些人,他们经常出现,似乎是一群看热闹说闲话的人,但是他们却是在一乐要走丢时告诉他们一家的人,他们也是在三观要客死他乡时给他送去宾馆的人。这些我们常常说的看客,在这个故事里却没有那么冷漠,他们会说三道四,会起哄嘲笑,也会在对方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手来帮一把。
在余华的故事里,有一种幽默和乐观,是这世界纵使看上去荒唐甚至绝望,也总可以用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它,总会有否极泰来的那个时刻。或许太过乐观,把这灰暗的世界美化得有些模糊,但或许这就是人性的力量。
第一次是他在饥荒年代他躺在床上给老婆孩子用嘴炒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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