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写的不是书评(我也没水平去评),就是看完本书的一个回忆:
许三观卖血记:
第一次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还用卖血的钱娶了媳妇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为了还债,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进了医院;
第三次卖血:买东西探望林芬芳,“报答”她的好;
第四次卖血:闹大饥荒的时候,他用卖血的钱带着家人去吃了顿面条;
第五次卖血:为了一乐,当时一乐已经病得很严重,他送一乐回生产队的路上去买了血,把钱都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二乐的生产队队长来家吃饭,但家里已经没有钱设宴,许三观又去卖血,用这钱宴请了队长;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为了救一乐,因为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疗,他一路卖血去上海。
中途在松林因为过度卖血而休克,反跟医院又买回了血。就算这样,许三观还是固执己见的卖血,他就算失去生命也要救儿子。
许三观卖血了大半辈子,除了第一次和第三次算是个人意志怂恿去卖血,其余都是为了别人,为了熬过饥荒,为了战胜疾病…
许三观从接受卖血“启蒙教育”时,就跟着阿方和根龙学会了卖血后去胜利饭店吃个标配“套餐”——“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卖血和“套餐”这两者之间在许三观那里就像是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到最后他竟然因为想吃猪肝和黄酒而去卖血,反被新血头一顿蔑视讽刺,说他的血只能涂家具。
每每都通过卖血将家庭、家人从水深火热中挽救出来的许三观最后因为卖不出血整个人都崩溃了,他就像失去了一切,他卖不出血,家里再有难他就彻底没办法了。即使过上了不缺钱的日子,但他已经将卖血能挽救一切的观念深深的植入到他自己的身心里。可怜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可怜他是父亲。
(我想写的写不完了…:/)
许三观和许玉兰都是没有文化的人,一个是丝厂工人,一个是炸油条的商贩。他们贫穷又要面子,但他们很善良;他们没文化,但却又明事理;他们就是社会底层的人,喜怒哀乐全部写在脸上,实实在在全部表现在行动上。
作者通过用很朴实的文字描写许三观家庭生活状况的变化(第22章),就把大跃进,人民公社…这些国家变革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写的令人印象深刻,看的时候真是觉得痛快。
许三观和许玉兰一生吃了无数苦头,但他们都团结坚强的挺过来了。看完就让我想起shameless里的一句台词“世界要搞死你,而你只能任其蹂躏,但决不投降!”
世界要搞死你,而你只能任其蹂躏,但决不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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