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撑起一个家不容易。

MoMo 2021年6月12日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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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说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余华的作品更能诠释这句话,真的是从文学到社会,以犀利的眼光洞察时代,以戏谑的文字戳穿生活的表象。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班主任兼毛概课老师给我们放了个电影《活着》那是给我影响最深的一堂课,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什么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跟着剧情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紧接着又借阅了他的《兄弟》,今天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真的又把人带入到那个年代了,初读的时候觉得许三观有点痞,有点不近人情,一顿饭便讨个媳妇,他卖血后请全家人去胜利饭馆吃饭,唯独不请一乐就因为流言说孩子长的不像他,让孩子一个人在街上跑,委屈的哭,看的人心疼,一乐为了保护三乐闯了祸,他不管,口口声声不是亲儿子,找你亲爹去,那时候挺不喜欢他的哪有把自己的孩子往外推的,始终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孩子,不过女人还是不能瞎搞,有时候不仅自己抬不起头也害得孩子受伤。但后来被他的大爱感动了,这是一个明辨是非有情义有担当的大人,第一次卖血娶了媳妇,从此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尤其为了一乐去上海那次,一边赶路一边换地方卖血,脑海里体弱的他像个瘦骨嶙峋的老头,我都担心他卖血过度死到半路,但他凭着信念一路坚持找到儿子的病房后悲喜交集老泪纵横,那一刻真的感动,感谢老天让他们儿子活着,文中几次父与子的场景尽显人间温情。

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批斗妻子,他每日送饭,米低下藏着菜,就像他藏起来的爱,后面还开家庭批斗会,他带孩子批斗,那应该算是给孩子开说明会吧,为了孩子以后不看轻爱妈妈,他交代了自己和林的事,说他们一样范过生活错误,护妻,满满的爱。

仔细想来他每一次卖血都用在家人了最需要的时候,而他自己获得的只是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那还是因为炒猪肝生血黄酒活血,最后他日子富裕了,去饭馆那么多菜品他缺还是只点炒猪肝和黄酒,说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我们都知道炒猪肝黄酒对他意义非凡。而此时吃着炒猪肝就像在咀嚼着他的人生,喝着温热黄酒就像是他身体里滚动的血液。

许三观撑起一个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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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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