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活着》之后读的余华的第二本书。

MoMo 2021年6月12日1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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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能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娓娓道来把书中的人物跃然纸上。在那样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许三观只是众多被生活逼的走投无路踏上卖血之路的一员(可忽略第一次和第三次卖血),他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纯属偶然的一个想法(第三次为林芬芳姑且当做内心的发泄),之后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人格的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他是善良的,同时也是矛盾的,他恨何小勇让他当了九年的乌龟,养了九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最开始他想的是让他的儿子长大了去报复何小勇的孩子;闹饥荒的时候全家食不果腹吃了57天的玉米稀粥,他卖了血带着妻子和二乐三乐去胜利饭店吃饭,唯独因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只给了他五角钱让他买烤红薯吃,;其实人的这种狭隘性在情理之中,但后来何小勇车祸后他最终选择了包容与原谅,让一乐为何小勇叫魂(也正是这种善良举打动了何小勇的妻子,后来一乐生病她是借给许三观钱最多的人);在一乐离家出走后他的心也慢慢软下来,善良终究是他的本质,他为一乐擦干眼泪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的亲爹何小勇甚至打一乐把他拖走,这样一对比其实可恨的是何小勇(他的意外车祸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应了那句恶人终有恶报)。最让我觉得温馨与幸福的是在文革时期,当许玉兰被批斗每天挂着木板站在大街上接受众人的洗礼,孩子们不愿意为她送饭,只有许三观为她送饭在米饭下藏肉。形式上对许玉兰开批斗会,却自己接发自己不让妻子太难堪,不让孩子们恨他们的母亲。为了一乐二乐能早日抽调回城里,许三观再次卖血把这些钱都给了孩子(除去李血头扣的五元所有的30元),让他们在外面能吃好跟生产队长搞好关系。原本三个月才能卖一次血,为了招待好二乐的生产队长让他早日不在乡下受苦,只隔了一个月就又去卖血,顶着身体的虚弱硬撑着陪酒。生活的苦难又一次降临,这次是一乐得了肝炎,治病是一项大花销,他借了所有能借的钱,一路边卖血边筹钱到了上海的医院,为了儿子治病,他豁出性命拼了命卖血,频频卖血让他差点丢了性命,善良终有善报,他得到了很多好心人的帮助,最后度过了难关。最后的结尾有点凄凉,许三观一次次为了家人卖血,终于要真正的为自己卖一次血了,沈血头却说他的血只配给油漆工当油漆,儿子们也不理解他,多么的凄凉,可悲可叹,还好值得欣慰的是有妻子陪伴着他,正如当年文革他默默的守护着妻子一样,这才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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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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