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平凡小人物许三观的传奇故事,余华依然采用平淡质朴的语言,叙述着这个可能是你、可能是我、也可能是茫茫人海中某个人的生活经历,娓娓道来,卑微而真实。余华的高明之处,避开政治而谈论普通人的生活,再以普通人的生活反映了政治,以及那个大时代背景下(人民公社、大跃进、饥荒、文革、上山下乡)人们的情感、矛盾、幸福与苦难。
与《活着》通篇的压抑与悲伤不同的是,《许三观》淡化了悲剧色彩,语言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文字中有苦难,亦有了感人至深的爱与温情。
夫妻之爱
许玉兰在文革中被批斗时,许三观给她送饭,表面上全是米饭,而米饭里面却藏着红烧肉,读到此处,许三观作为丈夫的宽容善良、责任担当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个平凡人物形象也瞬间丰满而真实起来,跃然纸上,让读者感受其苦难中的温情。
引:许玉兰用勺子从米饭上面挖下去,看到下面藏了很多肉,许三观为她做了红烧肉,她就往嘴里放了一块红烧肉,低着头继续咀嚼,许三观轻声说: “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父子之爱
在许三观看来,许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其实读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他卖完血之后就带着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去吃烤红薯,一乐没吃饱,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遭到何的拒绝,赌气流浪了一天,最后还是许三观找到一乐并背着他去吃面条,这种跨越血缘的爱,暖暖的,催人泪下。
引:一乐爬到了许三观的背上,许三观背着他往东走去,先是走过了自己的家门,然后走进了一条巷子,走完了巷子,就走到了大街上,也就是走在那条穿过小城的河流旁。许三观嘴里不停地骂着一乐:”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你他妈的想走就走,还见了人就说,全城的人都以为我欺负你了,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天天骂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都没出,反倒是你的亲爹。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兄弟之爱
一乐病了,二乐在风雪之夜把一乐背回了家,自己也染上了疾病,兄弟之情让人感动。
引:轮船到达城里时,天还没有亮,城里也在下雪,地上已经积了很厚的一层雪。二乐背着一乐,那条棉被又盖着一乐,所以二乐走去时像是一辆三轮车那么庞大,雪地上留下他的一串脚印,脚印弯弯扭扭,深浅不一,在路灯的光线里闪闪发亮。
陌生人之间的关爱
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病,在去上海的沿途要不停的卖血,路上要经过很多地方,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他在路上遇到了很多陌生人,大家都不同程度的相互关爱,其中还有用小猪帮他暖被窝的,读到此处,内心生出感动与暖意,也折射出那个年代人们的纯朴与善良。
卖血,是一个让人心酸和无奈的词汇,这不仅仅是许三观个人家庭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欣慰的是,余华还是手下留情,故事的结尾并没有象《活着》那么辛酸和悲情,许三观一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至少不用卖血也可以吃三盘炒猪肝。
命运多舛,个人命运离不开大的时代,与国家命运血脉相连,在个人的苦难中,我们始终选择坚守希望,如同许三观一样在绝望中通过个人的坚持,终将迎来黎明和曙光,这,也许正是留给读者的历史思考。
小人物,大传奇。幸运的是,那个悲情的年代已经远去,我们迎来了新的时代,如果说《活着》的最后只是告诉我们为了生存,那么《许三观》的最后是告诉我们应该有尊严的活着,许三观老了,卖血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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