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活着》让我想到的是祖辈,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则让我更多的想到父辈。祖辈的经历听来的居多,而父辈三分之二的生命历程中有我。
贯穿许三观一生的,就是卖血。卖了血,他才有资本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卖了血,他才能在一乐打伤别人时赔上医药费,在一乐生命垂危时付上医药费;卖了血,他才能讨好二乐插队的队长,给二乐争取早些返城的机会;也是卖了血,他才能在偷腥后为一直念想的女人买一大堆的东西。有人说许三观很傻,拿自己的健康乃至生命谋取眼前既得的一点利;可是,我总觉得说这话颇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当最起码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当眼前的生存都无以为继,底层的人,除了自己的血、自己的命,还有什么?没有饿过肚子,你怎么理解许三观在生日当晚给一家人用嘴炒菜,怎么理解他们吃完饭舔碗、躺床上动也不敢动的滋味?瘦肉都吃腻了,你怎么理解一乐红烧肉要吃全肥肉,吃红薯连皮一起吃、谁给吃碗面就叫谁亲爹的感觉?生了病立即就能吃药、打点滴,你又怎么理解许三观一路卖血筹钱进医院首先看到一乐空床的那一捧老泪和满腹心酸?许三观生存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全在一次次要么心甘、要么无奈的卖血里体现了出来。
许三观的一生苦涩远多于甘甜,可这部小说描写的绝不是一个悲剧,虽然许三观老了想再卖血被嫌弃,可是至此他可以没有任何前提条件,敞开吃猪肝、喝黄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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