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地说,有些人真的会彻底消失再也不会回来,不会再见。告别会有那么多种,除了死亡,还有杳无音讯、寂静无声……
终于,在我还不知道这些以前,那些我爱过的又彻底离散的亲人,那些我赤诚相待相依为命过的好友…都在毫不留情地岁月里,一一散去。当往事、故乡、还存在和已经离开的人像电影胶片一样,不停地闪现在脑海里的时候,我在心里悄声问自己,“你要哭一场吗?”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我想,书里面那个云淡风轻的小镇(云边镇),会让每一个有故乡的人看了,都沉浸其中,并且想要一刻不停地飞奔故里。
只想一个人去远方,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1.青春好像永远属于远方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书中的刘十三,和年轻时候的我们一样,在自己离开老砖旧瓦、绿树白墙、流淌过自己少年时光的家乡时,是还不知道留恋为何物的。
小时候跟着奶奶生活,对自己的原生家庭还有父母的恨意比爱意要多。
我的父母从不接送我上下学,从不对我知冷知热,从不在下雨天送伞,从不在生病的时候及时出现,从不对我夸奖赞赏,也从不肯花多一些的时间陪在我身旁。
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想,“走吧,离开这里,一个人去远方,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把他放下,把故乡抛下,把闲言碎语忘掉,并且永远不再爱他。
毕业后我要离开他们了!!
我曾未想过,我还会回来,还会想念与他共同生活过的日子.
书中的刘十三,在可以离开云边小镇去上大学的时候,也没想太多的离开了外婆和自己的故乡。
那个时候,他可能也没想过,自己离开时,不经意看到小时候自己刻在门板上的话(王莺莺小气鬼。),会成为后来字字刻在他心上的句子。
我们爱或者不爱,都不能阻止一些事情的发生,一些人的离去。
2.有些事,从不因为我们年少无知而少一些冷酷和无情
外婆对刘十三说,“你再不回来,我就真的老了。”
这是刘十三上大学后,不常回家,外婆对他说的话。
父亲不争气,从小到大爷爷奶奶没少照顾我,后来长大了,一心想跑出去。
我奶奶的去世,让我彻底懂得了两个词语:后悔,和珍惜。
我后悔少不更事,没有努力学习,虚度光阴,彻底失去了自己的挚爱的亲人。
我想要好好珍惜,还在世的爷爷,还有即便是带着恨意却还健在的父亲。
可有些事,不是我们爱或不爱,就能阻止。
十三很爱他的外婆,他的外婆也很爱他,可是他还是离开了外婆,外婆还是在他离开的岁月里逐渐苍老。
一切都留不住,我们爱的、恨的、留恋的、怀念的,全都会慢慢消逝。
3.爱与仇人都会老去
“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书中这样句锥心的话,在年轻的时候,我们是不懂的。可能只有我们真正经历了生死别离,才能够体悟到其中的真意。
书中与刘十三相依为命的外婆去世的时候,我能体会他的心碎。就像我的奶奶离开了我一样!那么痛。。。。。
我们对拥有,总是欣然接受;我们对失去,却总是感到猝不及防。
外婆老了,刘十三是知道的,只是他习惯了,他以为那个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的王莺莺(外婆)会永远张牙舞爪的存在在他的生活里,给他做各种各样的美食,叼着烟打麻将,执着的开着小卖部,永远在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在偷偷地爱着他。
外婆说,“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
刘十三说,“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
外婆说,“就算我不在,你也要好好活。”
刘十三说,“外婆长命百岁。”
刘十三像是不知外婆老之将至一样,过着每一天,而外婆自己是知道的。
在外婆得知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开了一天一夜的拖拉机,把她因失恋而要死要活的孙子接回了家。刘十三回到云边镇,待在外婆身边,外婆依然活得很酷很潇洒,依然毫无保留又从不直接表达出任何爱意的照顾刘十三。直到某天,她突然倒下,刘十三才突然发现一切早有定数的事实。
外婆说,“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永远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
当我读到刘十三冒着风雪冒着生命危险,上山给去世的外婆挂灯笼,照亮回家的路的时候,我的心在深夜里颤抖。我懂得,都懂得,那个相依为命的又酷又帅气的人不见了,刘十三变成了没有家的孤魂野鬼。
可是,生命就是如此的残忍,不管我们爱或者不爱,爱的多,还是爱的少,那些我们爱着的人,都会老去,会离开,会和我们永别。
在从小抚养我呵护我的爷爷奶奶,我怨恨过,恨生命太短,恨人事无情。
我问自己,“如果人的一生,所有付出的爱,陪伴的爱人,有一天都会彻底离散,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爱?我们为什么还要去经历,要有回忆,要让自己那么疼?我们为什么还要在痛过以后,咬牙接受这一切,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无坚不摧地拼命活着。”
刘十三说,小时候知道有一种难过,叫作失望;直到长大以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
一切都留不住,什么都留不住,我们爱的、恨的、留恋的、怀念的,全都会慢慢消逝。他的外婆,也是一样。
失去外婆后的刘十三,望着云边镇的山间海洋,想到自己没有外婆了,以后不会再有人举着扫帚,满镇子追他,也没有人一把掀开被子,拖他吃早饭;没有人叼着烟,拍他的后脑勺;没有人擦着汗,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着箱子,等自己的外孙回家……
当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即便他心碎成泥,他也只能嘶哑的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心空了,可以离开,可以永不回来,只是心中缺少的那一块,任你如何眼泪横流,如何伤痛泛滥成灾,都不会再被填满了。
假如,你遇见了那个爱你如命的男孩或女孩…
4. 假如你遇见了那个爱你如命的男孩或女孩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小说中有一个一直很喜欢刘十三的女孩,叫程霜。一个天生多病多难的女孩,一个医生说她活不了多久了,她却不管不顾地活了20年的女孩。
她简单、勇敢、直爽、大方,一生中逃出家三次,每一次都选择无条件地站在刘十三的身边。也许是他们相遇的太早,也许是他们想要的太多,最终他们失去了彼此。
遇见程霜那一年,刘十三还在上小学;再见程霜那年,刘十三上大学,刚和初恋分手;程霜陪伴他最久的时间,是在美好的云边镇。
爱我们的人,可能早已在冥冥中出现,只是我们太年轻了,想要看更精彩的世界,爱更辣的女孩,想要不一样的青春,和梦想自己一定要有一段够酷的打死不悔的爱情。
所以,上大学的刘十三,第一眼爱上了那个叫牡丹的女孩,当这个女孩离开他,去到别人身旁的时候,他在考场里哭到崩溃,那个时候,他以为牡丹对他而言,是刻骨铭心,永不会忘的人。直到他得知牡丹要结婚了,还在妄想,自己是不是还可以等她,等她离婚了,回到自己身边。
程霜一直陪着他,陪他失恋,陪他失落,陪他完成工作目标,陪他生活在美丽的小镇。
开始时,刘十三没有发觉,而当他想要珍惜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
后来,在云边镇,程霜问刘十三,如果选一个人做女朋友,选她还是牡丹的时候?
刘十三突然发现,“牡丹”那个铭心刻骨的名字,他居然好久没有想起过了。
而等到刘十三去找程霜,想要给她过生日的时候,程霜已经去世了。他只剩下了,想念。
为什么,我们总是要在绕了一大圈之后,才明白自己最爱谁。
好朋友看到自己喜欢了12年的男孩结婚了,心如刀绞。
她哭着跟我说,“12年了,整整12年,我们认识彼此的父母、朋友,了解彼此的性格与习惯,共同走过了最好的青春,经历过那么多难忘的哭与笑的时刻,为什么我们没有在一起,为什么我们没有一起过一一辈子……”
亲爱的人啊,假如,你遇见了那个爱你如命的男孩或女孩,请你毫不迟疑地走向他她去往永远。
不要像故事中的刘十三一样,痛失所爱。
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种重要的情感发生,故乡是一种,亲人是一种,初恋是一种,成长是一种,遗忘也是一种……。只是这种种感情的可贵,我们必须要过了很多年,才会懂。我想张嘉佳他已经懂了,而我读完了这本书,也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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