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大了要去当小丑,
我对这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没什么可做的,
干脆我就加入马戏团 ,
笑他个痛快。
少年时对我冲击最大的文学作品是雨果的《悲惨世界》,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冉阿让在河过无助呐喊似的哭泣,依然揪住我的心,每每想起来就隐隐地疼…
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跟它比起来,就暖心多了,因为有阿迪克斯的存在,他就像白日的阳光,他又像夜晚的星辰,他永远那么绅士儒雅。
故事的背景在美国南部,美国还是以独立自由为宣言,信奉人人生而平等,但绕不开的奴隶制度,白人至上的种族歧视,严重得像某种通过空气传播的疾病。白人一边歧视黑人,一边生活处处离不开黑人的廉价劳动力。在这样的一不平等国度,压迫无疑是注定的,不可改变的现实客观环境。而故事中的卡波妮(黑人厨娘)却视如己出的带着两个调皮的孩子,三观很正也足够严厉,我认为一个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绝对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它是这个孩子能接触到的所有人,所有事的相互作用力。就像弹力球,每一个动作或者言行发送过后,都会有反弹,在迎接反弹时,孩子就要做好接球准备。而且教育孩子言传不如身教,我以为一个人的好教养是他最好的名片,也是他受用一生的财富。
教育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重在点滴,对于孩子成长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认认真真的给孩子讲解,就算他们遇到的超越他们年纪的事儿,当你讲解时,孩子看似懵懵懂懂,可能他们已经吸收,所以不要回避问题,尽量复杂问题简单说,站在孩子的视角做有趣的讲解,也许有一天孩子同样会反馈给你些许启发。举一反三的常常是小孩。
>> 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尖酸刻薄的杜博斯太太,忍受着属于她自己的痛苦生活,她的言语像利刀毫无差别的砍向每一个人,杰姆最终还是忍不住了,他无法像阿迪克斯那样,绅士的说她像一幅画一样(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画),杰姆用特属于他的方式,发泄着自己的情绪,直到最后他倔强的道歉,到无奈的陪伴,到他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近了一位年老的病人,尖酸刻薄的嘴变幻成一副残躯,然后还有不能自持的口水变成了顽强抵抗的战绩,用实际看到了真正的勇敢。
书写勇敢的定义:是在我们看到了结果后,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坚持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跟他们打招呼之前得先开一枪。即便如此,他们的命连那颗子弹都不值。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梅科姆镇是美国亚拉巴马州上很小的一个镇,小到大家打电话都不用自报家门,听声音就能区分出来谁是谁,而就在这样一个小群体中,也有与之相对应的群体意识。而当这个群体意识出现明显的倾斜时,阿迪克斯总是那个头脑清晰的坚守者。
镇上大多数人在某一刻,可能意识到他所说的是对的,但他们选择视而不见,事不关己的看着别人表演。陷入一种人云亦云的惯性思维比自己去开动脑筋想点什么,简单得多,只要妥协就好。
阿迪克斯说: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有些事就摆在那里,没有什么公平可言,所以现在听到别人抱怨不公平,我就觉得很幼稚,现实世界里“潜规则”无处不在,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只能在一个大的环境下尽量多的争取公平。有时候,世界也不是绝对的黑与白。
在这一事件中,杰姆,斯库特都是受益者,阿迪克斯一直和孩子平视着对话,我相信经历过这一场案件调皮捣蛋的杰姆会成长很多,而阿迪克斯用现实案例,帮助孩子思考和建立自己的逻辑体系,这是一个成功教育的典型。大人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也不讳莫如深,当你走近它的时候。
>>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技巧,斯库特,你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顺畅多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年少时特别气盛,不用有所顾及就义无反顾的相信,相信自己意识海洋里构建的一切。当一个人永远学不会换位思考,那么他的同理心永远少了那么一根线。在怪人拉德利的鬼怪屋探险中,杰姆和斯库特充满童真的言行,也在感染孤僻的怪人,他无条件的在赠送礼物,两个孩子的心就这样走进了,爱在夜晚朝着黑影开枪的怪人内心。看世界也没有那么复杂嘛。
>> 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我说。
好暖
这让我想起了剪刀手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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