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作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于1862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发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但是事实上,黑人的身份地位并没有随之提高,在随后极其漫长的一段时期,美国依然盛行“人种歧视”,白人永远是白,黑人一生是黑,人们常用肤色判定一个人地位的尊卑与灵魂的高低。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里所成的书,它带我穿越时空回到了美国大萧条时代,那个经济凋敝的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很低,教育观念更是匮乏的,大人常常将自己对黑人的歧视传输给孩子们,所以连孩子们都嘲笑黑人为黑鬼。
我记得,在很久之前,曾在电视上看过一则公益广告,一直印象深刻,是一个白人母亲怀抱着牙牙学语的稚童坐在地铁上,孩子向身边的黑人叔叔伸出一只手并对他灿烂的笑,广告主题为:no one is born racist (没有人是天生的种族主义者)。是的,孩子出生的时候是一片洁白的纸,社会不良影响在这张白纸上肆意涂鸦,才让他们越发污浊,一双纯净的眼睛才会慢慢蜕变成有色眼镜,借以这有色眼镜去断章取义,去胡乱评判他人。
阿迪克斯是个律师,也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哪怕令自己身陷囹圄,也要为了正义与真相而战-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汤姆不成,却正好被其父亲碰到,于是为了挽留家族的颜面,父女二人一起密谋指控黑人汤姆强奸,没有人愿意为汤姆做辩护律师,因为没有人有勇气去面对白人的指责、侮辱与伤害,但是阿迪克斯却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为的便是守护内心的良知与维护社会的公正,可惜,最后汤姆还是没有等待阿迪克斯为他争取自由,汤姆试图越狱,最后被击毙。汤姆并不是傻,而是他知道,这个社会对黑人的歧视深入骨髓,他必死无疑。
阿迪克斯还是个伟大的父亲,他总是教育斯库特和杰姆要尊重他人,哪怕那个人是他们的邻居“怪人拉德利”--传闻怪人拉德利是个吃动物的怪物,满嘴的鲜血,神秘莫测,这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心,他们常常想要揭开他神秘的面纱,但又不敢靠近拉德利的宅子,于是常在他家楼下旁的大树底下徘徊,但是并没有因此见识到他的真面目,却无意在树洞上找到许多小礼物,久而久之,孩子们便觉得怪人拉德利并不是坏人,时间长久过去,孩子们渐渐长大,便也失去了这份好奇心。
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果然触怒了尤厄尔,有一天夜晚,尤厄尔跟踪两个孩子,要对他们下毒手,在黑暗中,尤厄尔和杰姆撕扯并打晕了杰姆,但两个孩子最后却还是保全了生命,尤厄尔反而被杀死了,原来是拉德利保护了孩子。拉德利就是那样一只知更鸟,它只会在枝头歌唱,并没有做任何伤天害理之事,所以他不该受到伤害,斯库特第一次见到怪人拉德利德真面目,他是那样的羞涩,那么可爱的样子,从来不似人们传言中的那么可怕,只是这社会,用谣言恶语束缚了一个人,拉德利为了躲避这社会的偏见而不见天日罢了。
斯库特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这一次,这个调皮的女孩终于一夜的成长了,正义与平等如这月光一泻千里撒入她的心田。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小女孩斯库特为第一人称主线,风格可爱俏皮,频频让我怀念起童年时光,怀念那些年我们心里的那个“怪人拉德利”,文章很温暖,或许人永远不可能有绝对平等的那一天,但是,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自身休养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会慢慢的缩小,再缩小。
我想尽力成为一个温柔的人,不想成为那个杀死知更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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