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的程度和你与书的共鸣相关,有些书过目不忘,有些书过眼云烟,也有些书,是因当时阅历眼界的局限而不曾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不必太在意,看书,终究是书给你些许东西,主体是你,即使重读,也是你有这份心重读。我只是在很多阶段,会把以前不曾体会,不曾想通,不曾看懂的书再来看一遍,肯定是有所得的。有所得,就是好的,不必刻意纠结,更不必觉得辜负了书。终于理解有些学者花毕生之心血来研究这本书的原因了,也知道余秋雨先生叔叔因有一本《红楼梦》而被群殴致死的荒唐,更知有的情,即使最终结局终是那样的悲切,也是值得去倾尽所有情思的。四年之后再读,没有高考名著解读的驱使,更自在,也更仔细了,自认为是有所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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